南华大学毕业生违约管理规定

2014年12月02日 00:57  点击:[]

南华大学毕业生违约管理规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当年集中办理派遣手续之前,因毕业生原因违约的,毕业生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现将办理手续规定如下:

1、拟违约学生先到所在学院领取《南华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未经学院同意先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的,学校不予办理;

2、违约学生到原协议单位办理解约手续,获得原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解约函;

3、获得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并见加盖公章的接收函;

4、违约学生需做义务劳动6个小时,并出具义务劳动登记表;

5、学生所在学院就业专干、副书记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招生就业处有关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招生就业处将学生调整就业签约单位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无用人单位、教师和学生提出疑议的,毕业生方可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后续手续;

8、完成上述程序后,办理以上手续后方可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新协议书上注明“违约换发”字样),办理新的签约手续。

9、各学院、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违约申请,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中心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10、招生就业处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因自身原因提出的第二次违约申请。

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

序号:

南华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

学院:

毕业生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专 业

学 历

培养方式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生源地区

拟违约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所在地

联系电话

拟签约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所在地

联系电话

违约理由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义务劳动

就业专干签字:

学院意见

就业专干签字: 领导签字:

(请具体写明对毕业生违约陈述的调查情况及意见理由) 公章:

招就处意见

签字:

公章:

注:1.学校拟同意违约申请后,学生才能与原单位解约。提前自行与单位解约者,学校不再受理。

2.学生领取此表后,将此表、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一起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协议书等事项。

南华大学义务劳动登记表

姓名:_________ 专业班级:学号:

劳动时间

劳动内容

考查评价

证明人

单位公章

 

 

 

 

 

 

 

 

 

 

 

 

劳动图片(黏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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