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会学风管理细则

2015年09月27日 21:25  点击:[]

团学会学风管理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对全院各班进行课堂检查,为保证查课的效率及质量,根据各班班委管理配合程度,旷课率,以及上课的平时表现等,特制定以下标准,评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四个等级,相关等级将记入班级排名的分数统计,相关细则如下:

一、班级班委管理

待查课人员说明来意后,班长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查课人员;若班长因故不能及时协助工作人员对人员的清查,其余班委务必及时示意协助。

班委必须能够较快组织本班同学坐好,并维持教室内安静;

班委能够主动告知本班真实应到人数;

能够较快而准确地清点本班人数,不刻意拖延时间,如实将本班实到人数、缺课名单交到工作人员手中,若有同学请假,出示请假条,假条须有院辅导员老师的签名和院学工室的盖章;

能够认真与查课人员核实、校对,确认无误后签名;

基本熟悉院学习部的查课程序。

根据班委配合情况,对班级分数进行调整

配合情况扣分

优秀:+1.0分(积极配合,不到处走动,不大声吵嚷);

良好:-0.0分(不配合查课,少数人走动);

中等:-1.0分(不配合查课,同学到处走动,存在吵嚷起哄);

较差:-2.0分(情节恶劣,不尊重查课人员);

二、班级加减分细则

为规范学风考评制度,量化班级学风,针对班级制定出以下评分制度:

每次查课基础分为100分,根据第2-7条进行扣分处理;

根据班级班长配合度进行扣分处理,具体内容如上。

存在旷课现象,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交出旷课人员名单,-1.5分/人

存在旷课现象却不能给出旷课人员名单,-2.0分/人次

存在请假现象,当场出示假条,且符合学院请假规范,不予以其他处理。

不能当场给出假条,作为旷课人员处理,如果在24小时内补假条,若假条有效,改记0.5分/人次,且消去个人记录。

对于上周查课结果排名靠后的班级,大二一个班,大一两个班,在下次查课安排中采取加查一次的措施。

每四周对班级的总出勤率进行评比,评选出出勤率最高的前三名和出勤率最低的后三名。我们将对前三名在微博平台和学院公告栏进行通报表扬和一定程度的加分鼓励,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

加分细则:(全班加分,除去本次评比中有旷课记录的同学,学委多加0.5分)

第一名:+1.5分综测;第二名:+1.0分综测;第三名:+0.5分综测

在每学期结束时,根据每班查课所有次数的平均分作为评判班级学风情况的主要标准。

辅导员每周将对各班同学上课玩手机和睡觉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我们将及时统计被查到上课玩手机和睡觉的同学,并于本周内做出通报批评。

三、反馈与处理

每周查课出来的人员名单以周为时段通报到学院公示栏、宿舍公示栏并及时通知辅导员或班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必须安排每个人进行单独谈话。

按专业统计每周学风通报抽查情况汇总,公示在学院LED显示屏,让任课老师给予重视。

单次查课分数在75分以下(含),辅导员务必及时找班长或班级召开关于学风的主题班会或其他强调学风、覆盖面广的形式。

对于各班分数的具体扣分情况,在正式公布(以卧虎山公告栏和学院公告栏贴出时间为准)之前各班有知情权,在正式公布一周内接受班级的质疑与询问,在正式公布以后不接受任何个人和集体的质疑。

在学期末,我们将对有缺课记录的同学按学生手册的规定进行综测的扣除和处分。其中旷课10-19学时的同学将被给予警告处分,20-29学时的同学将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以此类推。

每学期班级学风分数在每学期查课结束后汇总,取每次查课分数的平均(不按周计算),年度取上下学期的平均数。在学期期末进行班级奖学金评定中,年度排名最后的班级若最终分数在90分以下则取消该班级该年度所有乙等奖学金名额。对应名额作为奖励给予分数排名第一的班级。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

2015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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