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明招生纪律,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遴选与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根据新的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学位点负责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职责: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3、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远程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4、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5、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组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6、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
复试命题组职责:(1)复试命题工作小组负责自命题考试的命题与阅卷工作;(2)命题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3)电子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代码制、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调剂规则
1、调剂网开通时间:2021年3月27日15:00-3月28日12:00。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我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学术学位可接收理学中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学科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3、对申请我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学术型学位和电子信息工程领域(0854)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报考的一志愿专业、毕业本科专业及初试统考成绩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遴选办法如下:
(1)第一优先: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为以下一级学科或属于以下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子信息(0854)、能源动力(0858)
(2)第二优先:毕业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通信工程(080703),测控技术与仪器(0804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自动化(0808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1)
(3)第三优先:统考科目的成绩排名,侧重全国统考科目(数、外、政)。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① 针对既符合第一优先的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又符合第二优先的毕业本科专业的调剂考生,按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筛选调剂生优先复试名单。
② 如此情况无法达到调剂人数要求,则以符合第一优先的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但不符合第二优先的毕业本科专业调剂考生,按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筛选调剂生次优先复试名单。
③ 如此情况仍然无法达到调剂人数要求,则以不符合第一优先的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但符合第二优先的毕业本科专业调剂考生,按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筛选调剂生第三优先复试名单。
④ 如果以上三者情况的人数还无法达到调剂人数要求,则将符合国家相关调剂要求的考生(专业相近且统考科目相同),按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增补至调剂生复试名单。
4、调剂指标余额:调剂指标余额待一志愿复试后公布,请关注电气工程学院网站(https://dqxy.usc.edu.cn/)与调剂网站。
5、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少于1:1.2。
四、复试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阶段总体时间安排
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调剂第一批(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其他调剂批次复试时间:待定,如第一批与调剂第一批招满,则不进行其他调剂批次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平台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附件。
(3)复试平台培训: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一批复试考生进行“中国移动云考场” 操作培训时间定于29日上午10:00,其他调剂批次时间待定,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使用和相关要求等。
(4)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5)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三)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通知
第一批复试通知发放时间:2021年3月29日
(2)资格审核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由学位点负责人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各学院指定的邮箱中,详情见各学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10.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上述材料中1、2、3、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学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研究生院的通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4)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五、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85%)及外语能力测试(15%)。总分为100分。
(一)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加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笔试(a)、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b)、面试(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40%、30%、3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a×40%+b×30%+c×30%。
1.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或加试形式应充分考虑远程复试的条件或应在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中有体现,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为2门:高等数学和电路原理。
3.学院根据远程复试的条件设计实践(实验)考核题目,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具体操作如下:
(1)远程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开放性与综合性题目,随机抽取,远程线上口述或纸质书写并展示。
1)电子科学与技术
考试课程(3选1,不得与初试课程相同):微机原理、数字信号处理、信号与系统
2)电子信息类别(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
考试课程(4选1,不得与初试课程相同):微机原理、数字信号处理、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
3)电子信息类别(控制工程方向、电气工程方向)
考试课程(3选1,不得与初试课程相同):微机原理、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含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
(2)实验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如C语言编程、信号发生器,示波器,万用表等编程或设备的操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方式:实验题目随机抽取,远程线上口述或纸质书写并展示。
(3)面试
主要内容: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工程实践潜质等进行考核。
方式:题目随机抽取,远程线上口述或纸质书写并展示。
(二)外语能力测试(100分)
外语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听说题目及要求随机抽取,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85)%+外语能力测试×(15)%
六、拟录取
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专业指标为19名,电子信息(0854)指标为48名。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学院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6、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一)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二)南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
(三)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复试相关材料请各学科专业也一并上交研招办存档。
(四)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六)拟录取承诺书。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九、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含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证件和学生档案核验,重新参加专业综合能力科目测试,考试科目与复试科目相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科复试招生专家小组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见附件),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存档(保存3年)。
2、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310。
学院咨询电话:杨斌 18274714185 (电子科学与技术),
雷洁珩15616658582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控制工程方向、电气工程方向)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