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6日 21:38  点击:[]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要求,我校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4个;船山学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8个。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度各单科成绩合格;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

6.学习成绩排名在5%-20%、综合测评排名在10%—20%之间,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的也可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

2.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按所在年级本专业内排名参评;

3.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体能测试必须合格;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已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可在《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四)中填报情况说明。

三、名额分配

1.学校按“54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的计算公式确定各学院的应评名额;

2.根据差额评定办法,各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应评名额基础上多推荐1人全校共推荐72名学生(见附件一),便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小组评审(简称校评审小组)。

四、评定方法

1.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在进行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在上报推荐名单时,应根据申报学生的情况以及学院推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作为校评审小组评定参考依据);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参评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校评审小组评定;

3.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从各学院推荐人选中择优确定南华大学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申报

1、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及电子文档、《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纸质档及电子文档、英语过级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为2016-2017年学度)、本年度两个学期成绩单等,于10月9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495461655@qq.com;

2、各学院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双面打印,每人一份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使用复印件,签名处必须手写。

六、时间安排

1、学院公示:10月9-13日,各学院在学院内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2、学校公示:10月16—20日,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南华大学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在学工部网站公示“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相关评选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4、船山学院参照以上名额分配方案进行名额分配,开展评审、公示工作;上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均参照以上具体要求,相关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定后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建议名单,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6—2017学年)》及填写说明

附件三:《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四:《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国家奖学金

应评名额

推荐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4

5

电气工程学院

3

4

计算机学院

3

4

土木工程学院

4

5

化学化工学院

2

3

核科学技术学院

3

4

核资源工程学院

2

3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

3

设计艺术学院

5

6

数理学院

1

2

医学院

10

11

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

3

公共卫生学院

2

3

护理学院

1

2

管理学院

5

6

语言文学学院

2

3

经济与法学学院

3

4

合计

54

71

船山学院

8

9


附件二: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推荐理由

(100字)

(按要求字数填写)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系)

(100字)

(按要求字数填写)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

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6-2017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

6.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和高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10月10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10月11日,院系意见10月15日。

7.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在100字以上。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8.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9.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附件三: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序号

学生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政治面貌

(宋体12号居中)

(注:统一格式200*09)

副书记签字(公章):

注:此表请用Excel制作

附件四: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学院

专业

年级

获奖及社会实践情况

学习平均

成绩

综合测评

成绩

本年级本专业人数

备注

须详细填写

成绩

得分

年级

排名

成绩得分

年级排名

体育成绩

英语成绩和四、六级考试情况

体能测试情况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副书记签字(公章):

注:此表请用Excel制作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填写模板)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

年级

获奖及社会实践情况

学习平均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

本年级本专业人数

备注

成绩得分

年级排名

成绩得分

年级排名

体育成绩

英语成绩和四、六级考试情况

体能测试情况

名次

比例

名次

比例

1

王某某

共青团员

法学

2015

获奖情况: 国家级:2013年12月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年12月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级:2013年11月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12年11月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社会实践: 参加志愿活动,多次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担任法律义工团队组长,因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法律义工”。

89.06

1

0.62%

89.67

4

2.47%

162

/

四级:560
六级:501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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